东莞2020年科研投入占GDP将达2.9%
杨智宏/制图
东莞版创新驱动发展政策体系出台,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
2020年科研投入占GDP比重达2.9%
昨日下午,2015年东莞市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新闻发布会召开。作为备受瞩目的“1+N”创新驱动系列政策中的“1”,《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走在前列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提出34条具体举措全面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上,市科技局局长吴世文对《意见》作了详细解读。
《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基本建成,努力实现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全面转变,在创新主体、研发投入、创新载体、创新成果、产业支撑等5个方面的主要指标上位于全省前列,为东莞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实现高水平崛起提供有力支撑。
吴世文表示,《意见》的出台是我市构建具有东莞特色创新驱动发展政策体系的重要探索,也标志着我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全面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相关政策体系顶层设计的初步形成。
【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
今年初,市委、市政府提出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上走在全省前列的战略目标,并开始酝酿“1+N”创新驱动系列政策的出台。自1月下旬以来,市科技局及相关部门着手酝酿《意见》的起草,到昨日正式发布,历时3个月。
《意见》首先提出了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总的要求和目标。《意见》提出,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强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核心战略地位,坚持需求导向、人才为先、政府推动、企业主体的原则,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打造以松山湖高新区(生态产业园区)为龙头、重点镇(街道)为有力支撑、各区域协调推进的全面创新格局。
根据《意见》的规划,到2020年,全市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与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比较完善,科技资源和创新要素配置更加优化,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基本建成,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水平和辐射扩散能力显著提高,努力实现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全面转变。
同时,《意见》也对提出的五大目标体系做了具体量化。创新主体方面,全市科技型企业超过1万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500家;研发投入方面,全社会研究与开发(R&D)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9%;创新载体方面,新型研发机构数量达到50家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达到100家以上,其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超过10家;创新成果方面,每百名R&D人员发明专利申请量达12件以上,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0件以上,技术自给率达78%以上;产业支撑方面,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超过50%,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38%以上。
【措施】
实施“七大工程”确保“走在前列”
在提出要求和目标的同时,《意见》也制定了一系列措施来保障目标的顺利达成。具体来讲,即实施“创新主体培育”工程、实施“科技创新引领”工程、实施“创新载体提升”工程、实施“创新资源集聚”工程、实施“创新创业服务”工程、实施“科技金融结合”工程以及实施“创新布局优化”工程等七大工程。
记者看到,“七大工程”重点从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强化企业创新的主体地位、实施重大科技专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扶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引导金融社会资本投入等27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举措,涵盖了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
“七大工程”中的“创新布局优化”工程,则对我市接下来将打造的全面创新发展格局作出了阐述。《意见》提出,要切实发挥松山湖高新区等重大园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松山湖高新区(生态产业园区)要进一步创新发展模式机制,加快推进区域内现有各类科技载体和要素产生明显产业经济效益,当好全市创新驱动发展的排头兵。同时,要加强与各镇(街道)对接,创新利益平衡机制,强化技术成果、科技企业和产业的“溢出效应”,带动辐射各镇(街道)的科技发展。
此外,《意见》对于长安新区、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粤海银瓶合作创新区及各个重点镇(街道)接下来的科技创新工作也提出了目标和要求,最终形成以松山湖高新区(生态产业园区)为龙头、重点镇(街道)为有力支撑、各区域协调推进的全面创新格局。
【特色】
设计一系列高分“自选动作”
吴世文在发布会上介绍,本次出台的《意见》呈现出四大亮点特色。
“《意见》率先提出创新驱动‘走在前列’的战略目标,目标明确,内容丰富,充分体现了东莞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精神,也体现了东莞加快创新驱动的决心和信心。”吴世文说,第二个特色是突出先行先试,《意见》基本覆盖了国家、省科技政策中改革力度大、含金量最高的具体条款。“比如,允许科技企业孵化器房屋分割转让;赋予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自主处置权;允许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转化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约定的个人奖励进行确权等。”
《意见》的第三个特点在于突出地方特色。据介绍,《意见》结合东莞实际,精心设计了一系列高分“自选动作”,提出了一系列具有东莞特色的政策措施。“不仅首次提出按不同区域分层次推进创新的思路,还首次提出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权,加强科技创新的法治化建设,为科技创新提供法律保障。”吴世文说,不仅如此,《意见》还进行了大胆的突破,推进相关机制体制的改革,比如探索创新产业用地管理方式,对于经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孵化器等科研项目用地试点建立新型产业用地管理机制、允许新型研发机构提高获市财政立项科研项目经费中的间接费用的比例等。
此外,《意见》还体现出可操作性强的特点。据介绍,接下来将围绕《意见》核心内容的贯彻落实,积极构建《意见》落地的支撑体系。一方面,将联合相关部门研究起草相关配套实施办法,另一方面围绕《意见》提出的五大目标体系,在全市镇(街)和松山湖高新区进行了任务分解,市政府与各镇(街)园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切实保障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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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将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
《意见》提出,我市将在传统优势产业大力推广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建立健全技术改造长效机制,推动优势传统产业和重点企业技术向高端化、低碳化、智能化发展,确保三年内有条件改造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面实现改造。
同时,将围绕“东莞制造2025”战略,大力推进“机器换人”,推广“数控一代”示范工程,加快数字化智能工厂建设,推行定制化生产,提高产品设计创新能力,抢占制造产业价值链的高端。
此外,还将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支持企业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手段开展科技、管理、品牌、商业模式的全面创新,形成竞争新优势。
柔性引才加速高层次人才集聚
对于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引进,《意见》也提出了具体的举措。《意见》指出,东莞将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柔性引才方式,面向境内外建立更加开放灵活的人才引进和使用机制。同时,大力实施“人才东莞”战略,瞄准海内外“高、精、尖”技术领军人物和科研团队,吸纳更多高层次人才携技术项目来莞创新创业,确保我市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的引进数量和水平保持在全省前列。
而在人才服务体系方面,《意见》提出,将完善领导干部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探索建立外籍高层次人才“绿卡”制度,切实解决高层次科技人才医疗卫生、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学术交流等问题。
打造创新创业生态系统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意见》提出将构建创新创业服务网络,加强区域内外各类型创新创业服务资源的集成,并组建技术市场运营平台、专利运营平台,建设科技企业和技术成果数据库,建立“线上+线下”科技服务模式,通过网上共享推介和线下洽谈对接,推动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
此外,还将引导创业咖啡、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新型创新创业组织发展,打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
科技信贷规模将扩大
科技金融方面,《意见》提出,将支持设立科技支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或组织,实行专门的客户准入标准、信贷审批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同时,健全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
具体来讲,在引导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方面,将根据银行金融机构拓展科技信贷业务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对经政府部门推荐或通过银行开展新型信贷业务获得贷款的企业,市政府则将给予贴息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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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暂定5个配套政策
据介绍,目前“N”暂定为五个配套政策。分别是《东莞市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实施办法》、《东莞市加快发展孵化载体的实施办法》、《东莞市加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建设的实施办法》、《东莞市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办法》、《东莞市促进科技金融发展的实施办法》。
此外,在五个配套政策的基础上,东莞还将不断出台新的配套政策加入到“1+N”政策体系当中。